你雷横劈顺砍带暴击

脑洞狂魔,灵魂画师,辣鸡文手,思路清奇小透明。

布伦达的日记

#CP雷布雷,雷狮视角。

#极甜慎入。

布伦达不知道我看过他的日记。

因为我如果想了解他的事情,他不会隐瞒什么,所以他并不知道我会偷看他的日记,况且他写的确实都是琐碎日常。

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他每天都会多伏案一会儿用来写日记,就算眼下偶尔工作繁忙,每天入睡之前也都会匆忙写上几笔。

他的办公桌向来公私分明,日记在他办公桌上的私人书籍区,他会从那里抽出一只赭红色皮面的本子,摊开来,坐得板板正正,一笔一划地写字,护眼灯把他黑色的碎发蒙上一层暖黄光芒,凌厉的面部线条就被这光削得柔和许多。

很多年前他也是这样写日记的。

但那个时候我不太称他为布伦达,而是选择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使用了“会长”这个称呼。虽然是尊称,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我对他的态度着实称不上尊重。

我转学来的时候,他刚好把上学期的那一本写完。

那一本新换的日记本,是蓝皮的学生笔记本,看上去并不显眼,眼下在书房的书架上,和年头不小却依然干干净净的旧书放在一起。翻开第一页就能看到我的当日恶行三连:“新来的学生自习课会把脚架在桌子上。”“新生午休期间私自离寝。”“新生晚自习期间不在班。”

是啊,我没有在班。

“新生私自进入游泳馆。”

若说那所升学考挤破头才能爬进来的学校还有什么能取悦我,当然是游泳馆。他有会长的职位之便,找到我的时候,我刚好游完第三个整圈,晚修期间场地空旷仅有零星专业生训练,出水第一眼便是他的运动鞋。

“名字?”

“雷狮。”

“年级?”

“你不是和我同班?”

会长铁面无私地记了一笔翘课给我,从此新生二字变成了“雷狮”。而他的日记,变成了整本的“雷狮恶行录”,事无巨细,他记录了每一项我在校期间曾经犯过的校规。

他第二本日记开始在第二学期的第一天。

换成了橘黄色的封面,以“音乐室换了一台钢琴”与“雷狮吃掉了别人送我的饼干,还把对方弄哭了”为开头。

本来便少有人问津的音乐教室自从换了一台不好用的钢琴后,已经彻底沦为了试卷存放处。

但这里从不蒙尘。

落地窗只有半扇窗帘,春初仍料峭的寒气透窗,从他曾说的“味道透明的风(冬风)”,变成了“粉色气味的风(春风)”。阳光被窗帘遮下一半,另一半则明亮地铺进房间,光与影交错地吻在他五官上,睫毛的阴影盖过了他的目光。

“我更喜欢这一架。”

他的背脊挺直得很优雅。骨线清晰的手指按下琴键,弹跳力缺失的“咚”和滞留感让音色显得不甚清亮。

“这是老钢琴的魅力。”

那支曲子叫做In A Notebook。

他指法变换之间,那种安抚躁动人心的魅力的确令人心动,所以无怪乎,总会有女生前来送情书和小礼物。

早发的樱花是名字叫做“吴服”的品种,高大重瓣,薄而柔嫩的粉色。在三月告白季落得满地,垫着人的脚步,生怕踏碎一地少女春心。

但给他的情书总会先落到我的手上,直到那只胆大的小兔子两眼红彤彤前来指责我坏人,当着会长的面举报了我偷了她放在会长桌子上的曲奇饼和粉色小信封。

“曲奇?”

就在我的书包里。

小兔子的形状,蔓越莓和奶油的口味。

“烤的不错,我以为他早餐,当然是顺手就吃了啊。急着上厕所,所以那张废纸——”

文采不及我百万分之一的情书,就是废纸吧。

“擦屁股了。”

第三本日记是红色封面,在他的抽屉里,以“雷狮的饭做的不好吃”为开头,第四本是浅绿色的,在抽屉下面的储物格,第五本,第六本,第七本——

我知道每一本的内容,每一本的位置,每一本的样子。

我第一次偷看布伦达会长的日记时,抱着的是“能不能找到会长发牢骚或者暗恋对象蛛丝马迹”的想法,但“日记应该会很利落,是公事公办的日程记录”的几率更大。

可是当实际看到时,居然是超乎寻常的琐碎,芝麻绿豆,鸡毛蒜皮,尤以我的劣迹斑斑为多,连我写字不好看这件事都要吐槽一番。虽然极其鲜有带着感情色彩的描写,但字里行间,嫌弃之情溢于言表,所以,“布伦达好记仇啊。”便是我当时的感慨。

而当多年以后重新想起,我却猛然后知后觉。

“雷狮”二字,在他的日记里,竟然占了如此之大的比重。

那就是少年人对于一个人的感情慢慢地流露出来的记录。对于不善表达感情的他来说,一本本日记,都是布伦达用文字压成的唱片,一笔一划,都是唱片上的沟回。

听不懂只觉得,一首歌罢了,但当我听懂时....

这分明是一本又一本,长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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